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猪肉定点采购(询价)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降低成本,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食堂猪肉定点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 长:周化海
副组长:曹思云 李忠碧 王德华
成 员:潘 锋 唐世均 蔡 阳 曾 瑜 杨丹丹 谢周龙 史刘佳 谭鸿波 蒋 丽 黄 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行政事务中心,负责整个招标工作文件制作、报名、开标等一切事务。
主 任:李忠碧(兼)
成 员:史刘佳 潘 锋 谢周龙 蒋 丽 王 雪
二、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鲜猪肉资质的公司。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三)信誉良好、服务口碑好、有经营实力。
(四)中标者在签订协议时需向校方交纳供货保证金30000元。
三、评标方式
(一)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二)资质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参加投标。
(三)本次投标招标方不设限价,低价中标(报价时含税价)。
(四)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具体金额写在标书上,并签上姓名密封后在开标会上当场提交。
(五)为做到公平公正,所有投标人全部提交标书后,当场揭标。
(六)中标者的确定:投标者以报价最低、符合质量要求、资质评审合格者为中标。若参加投标商家不足3家,则不予开标。
四、猪肉质量及要求
(一)必须是符合国家检疫标准的鲜猪肉,每次所送猪肉必须盖有国家正规的检疫合格标志,不能弄虚作假。
(二)所送猪肉需除去头蹄和内脏。
(三)所送猪肉不能是病猪肉、温猪肉、母猪肉、公猪肉及喂潲水猪肉。
(四)每头猪毛重要在400斤左右、净重在300斤左右,不能拼凑,前排、前腿、后腿、三线肉等必须完整。
(五)坚决杜绝注水肉、变质肉(此为违法行为)以及冰冻肉(此为违约行为,在具体合同中将约定违约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行政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
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公司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交公司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认可。在提交的材料上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4:00。
地点: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明远楼三楼会议室,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退投标保证金。
七、几点说明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结束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后弃标者不退;中标者签约后转为供货保证金。
(二)此次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中标签约之日起至2016年 2月19日。第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今后每年2月20日、8月20日下午3点到六盘水市二十三中学参加下一轮招标,每次中标者的服务期为一个学期。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要求准时送货,并携带本批猪肉的检疫证,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供应商不得借口推托,一旦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结算方式:一周一结算(即上周货款在下周初支付)。
(五)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并退回押金。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七)中标方应与学校签订书面供货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权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