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油、米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食堂米、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 长:周化海
副组长:曹思云 李忠碧 王德华
成 员:潘 锋 唐世均 蔡 阳 曾 瑜 杨丹丹 谢周龙 史刘佳 谭鸿波 蒋 丽 黄 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行政事务中心,负责整个招标工作文件制作、报名、开标等事务。
主 任:李忠碧(兼)
成 员:史刘佳 潘 锋 谢周龙 蒋 丽 王 雪
二、招标项目名称: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油、米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开招标。
五、招标物品:米、油。
(一)大米
单位:斤。 数量:50斤(1包)。 等级:国标一级。
质量标准:最大限度杂质总量不超过0.25%;糠粉不超过0.15%;矿物质不超过0.02%;带壳稗粒每千克不超过3粒;稻谷粒每千克不超过4粒;水分不高于15.5%;色泽、气味无异常;碎米总量不超过7.5%,其中小碎米不超过0.5%。
(二)菜籽油(国标三级)
质量标准:色泽(以罗维朋比色槽25.4mm)在“黄35红4.0”以内;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在0.05%以内;不溶性杂质在0.05%以内;酸值每克含量不超过0.3毫克;过氧化值(mmol/kg)在5.0以内;无溶剂残留。
六、招标单位简介
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食堂,全部为学校自主经营。每日就餐师生2000余人。
七、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质、竞价的方式,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统一开标。
八、账务结算
供应货物款项按月结算,付款方式为转账。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行政事务中心。
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放心粮油证、法定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公司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交公司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认可。并在提交的材料上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中标认定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4:00。
开标地点: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明远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中标者的确定:招标开始,所有投标人递交标书(密封),当场揭标。投标者以报价最低、符合质量要求、资质评审合格者为中标。若参加投标商家不足3家,则不予开标。
十一、几点说明
(一)标书上需填写等质等级等价的4种大米品牌、3种植物油品牌。
(二)投标前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开标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后弃标者概不退还,中标者签约后转入供货保证金。
(三)此次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中标后签约日期起至2016年2月19日。第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今后每年2月20日、8月20日下午3点到六盘水市二十三中学参加下一轮招标,每次中标服务期为一个学期。
(四)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的要求及招标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供应商不得借口推托,一旦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并退回押金。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七)中标方应与学校签订书面供货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权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给他人。
(八)中标方在签订协议时需向校方缴纳20000元保证金。
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5年10月14日